致:各位潜在投标人
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中“未加入第14条,第15条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(复印件盖鲜章)”中未加入序列号。 Kaixin100内容管理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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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中“加入第14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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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14 kaixin100.cn  | 评审办法 本文来自Kaixin100  | 综合评分法(详见第五章) Kaixin100内容管理系统   | 
第15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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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(复印件 盖鲜章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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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诚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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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2025年5月29日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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