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:各位投标供应商
原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、商务及其他要求, 四、质量要求与售后服务要求,(5)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的有效保质期不得低于6个月。 本文来自Kaixin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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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正为“(5)除牛奶外,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所有货物的有效保质期不得低于6个月,牛奶有效保质期不低于4个月”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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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内容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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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30日 copyright kaixin100

